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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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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城市職業(yè)學院關于建立健全防范冒名頂替上大學問題長效機制的實施細則

來源:   時間:2023-05-09 閱讀:次

滁州城市職業(yè)學院關于建立健全防范冒名頂替上大學問題長效機制的實施細則


為確保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公平公正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切實加強學生學籍注冊管理,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促進教育公平,落實《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建立健全防范冒名頂替上大學問題長效機制的實施細則》(皖教秘電〔2021〕67號)的主要精神,根《普通高等學校理規(guī)》《等學學生籍學歷電子注冊辦法《高等學校檔案管理辦法有關要求,現(xiàn)就建立健全長效機制進一步防范冒名頂替上大學問題,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將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納入學校“三全育人”工作體系,嚴格執(zhí)行各項教育法律法規(guī),認真落實高校招生考試和學籍學歷管理規(guī)章制度,健全和完善體制機制,全面提升學校的學籍學歷管理的規(guī)范性和科學性水平,以最嚴舉措堵塞各種漏洞,嚴密防范冒名頂替上大學現(xiàn)象出現(xiàn),牢牢守住教育公平正義的底線。

二、具體措施

(一)提高站位,強化責任擔當

1.充分認識防范冒名頂替上大學在促進教育公平和

社會公平正義方面的重要意義。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以教育公平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強國建設的重要內容。全校各部門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嚴格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認真落實高校招生考試和學籍學歷管理規(guī)章制度,健全和完善體制機制,守土有責、守土盡責,采取嚴格舉措,堵塞各種漏洞,把確保冒名頂替上大學問題不在我校發(fā)生當著重要的政治任務抓牢抓實,牢牢守住教育公平的底線。

2.明確責任,分工負責。學校的招生就業(yè)處、教務處、學生處、辦公室(檔案室)是嚴格招生錄取、入學資格審查、學籍學歷管理,防范冒名頂替入學的責任主體,對符合國家規(guī)定依法錄取的學生學籍(結業(yè)生學歷證書進行管理和電子注冊,要按“最嚴標準最密防線最實舉措的要求落實主體責任建立錄取、入學資格審查、學籍學歷管理工作的長效機制,有效防范冒名頂替上大學現(xiàn)象的發(fā)生。

(二)規(guī)范錄取信息告知和錄取通知書寄遞

1.招生就業(yè)處要在招生宣傳、招生錄取等環(huán)節(jié)加強宣傳,告知考生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官方網站是考生查詢錄取結果的唯一途徑;在學校官網公布錄取新生名單。

2.嚴格錄取通知書寄遞管理。規(guī)范寄遞程序和操作流程,招生就業(yè)處指定一名副處長專人負責,新生錄取通知書一律使用郵政特快專遞方式寄遞,并建立一一對應的郵件寄遞票據,招生就業(yè)處要根據省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電子檔案,會同郵政企業(yè)準確填寫新生錄取通知書收件人姓名、地址、郵編、聯(lián)系電話等詳情單信息,寄遞詳情單和票據應及時交學校檔案室歸檔、妥善保管。錄取通知書應郵寄給考生本人,要充分運用現(xiàn)代信息技術手段,全過程跟蹤錄取通知書郵件收發(fā)狀態(tài),確保寄遞全過程可查詢、可查詢、可追溯和郵件安全。

3.探索增加通過電子郵件傳遞電子錄取通知書等方式,確保學生及時快速獲取錄取信息。

(三)認真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

1.嚴格新生入學資格審查。教務處牽頭制定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專班,建立輔導員和系書記、教務和學生部管理門負責人、分管校領導“三級審簽”工作機制,全面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在新生入學報到時,對錄取通知書、居民身份證等材料與考生紙質檔案、錄取考生名冊、報名和錄取數(shù)據逐一比對核查;學校建設安裝“新生入學資格審查系統(tǒng)”,現(xiàn)場采集新生照片,并將照片與高考報名照片、居民身份證照片,采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人像比對”等信息手段進行逐一嚴格比對;組織新生填寫學生入學登記表(學籍卡),與其高中檔案的相關信息核對,入學登記表(學籍卡)必須現(xiàn)場采集學生照片,不得使用高考報名照片。發(fā)現(xiàn)存疑數(shù)據、信息的,要組織調查核實。對審查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根據有關規(guī)定,取消入學資格。

2.嚴格新生入學后復查。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guī)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xù)及程序、錄取資格等進行復查,實行 “一人復查、一人審核”并簽字確認的“雙人雙核”工作機制。對新生的有關資格和證明材料進行復核,對有關特殊類型錄取新生開展入學專業(yè)復測。對新生入學資格復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認真及時與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進行核實。對于復查存疑的考生,要組織專門調查,對于查實的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方式冒名頂替入學以及其他違規(guī)錄取的新生,取消其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學校將報告并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四)規(guī)范和加強學籍學歷管理

1.嚴格新生學籍電子注冊。教務處應在全校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完成后,按照學籍電子注冊有關要求,依據審定的新生學籍注冊名單,明確專人及時登錄學信網完成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并確保新生學籍電子注冊信息完整、真實、準確。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完成后,通過學生處、各系及時告知并要求所有新生登錄學信網核查個人身份信息和學籍注冊信息,對于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及時核實糾正,確保新生自查率100%,同步建立學校電子學籍信息庫。教務處對新生學籍電子注冊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對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造成嚴重后果的,嚴肅追究學校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責任。

2.嚴格學歷證書管理與電子注冊。嚴格按照高校學生管理有關規(guī)定,規(guī)范學歷證書的頒發(fā)和電子注冊,建立健全學歷證書核查機制。學校在每年的畢業(yè)資格審查環(huán)節(jié),必須將學生畢業(yè)照片與錄取照片、入學照片、居民身份證照片進行人像比對,對人像比對不一致、違反招生規(guī)定、無學籍、空掛學籍或不具備畢業(yè)資格的學生不得頒發(fā)學歷證書;無合格學歷證書不得電子注冊,學歷注冊信息應與學歷證書內容保持一致。

3.認真做好學籍信息更改及學歷信息勘誤工作。學生在校期間修改或變更身份信息的,教務處要對學生提供的合法性證明進行認真審核確認。學歷注冊并完成網上查詢后,學校將不再受理學生信息變更事宜。如遇其他特殊情形,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教育部令第41號)及教育部有關要求執(zhí)行。

(五)加強學生檔案建設管理

1.完善學生檔案管理機制。根據《高等學校檔案管理辦法》(教育部令等27號)“學生檔案由高校機構集中統(tǒng)一管理”的要求,學校成立由辦公室牽頭、學生處具體負責,招生、教務、就業(yè)等相關部門聯(lián)動配合的學生檔案建設管理工作機構,規(guī)范做好學生檔案收集整理、檢查核對、鑒別歸檔、保管使用、轉送移交等工作。

2.明確學生檔案建設的主要內容。學生檔案包括學生的高中階段檔案、入學登記表、體檢表、學籍檔案、獎懲記錄、黨團組織檔案、畢業(yè)生登記表等,其中學籍檔案包括學生身份信息、學籍注冊信息、學年注冊信息、學籍變動、學籍記載(含學業(yè)考試情況、社會實踐情況、獎懲情況等)、學歷注冊信息等內容。確保從學生報到入學到畢業(yè)離校全過程檔案真實準確、規(guī)范完整。要利用現(xiàn)代信息技術逐步進學生檔案電子化,采用紙質、電子等多種形式,確保學生檔案長期并完整保存。

3.加強工作人員和條件保障。學校將人員、場地、設施等方面加大投入,確保學生檔案工作有部門負責、有專人管理,完善檔案管理人員的管理、培訓、職稱評定制度,注重提升檔案管理隊伍的能力和水平。

4.規(guī)范學生檔案管理。研究制定學生檔案管理辦法,加強學生檔案的標準化建設。要運用信息化技術手段開展學生檔案電子化建設,推進學生檔案管理工作規(guī)范化、制度化。

三、保障機制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防范冒名頂替上大學相關工作領導小組,黨委書記、校長擔任組長,分管學籍工作的副校長擔任副組長,招生就業(yè)、教務、學生、紀檢監(jiān)察等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各系黨總支書記為成員,全面領導和組織建立防范冒名頂替上大學問題長效機制的相關工作。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高校考試招生(含特殊類型招生)、新生入學資格審查、錄取資格復查、學籍學歷管理的政策法規(guī),制訂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錄取資格復查工作方案,明確組織領導、工作內容、程序步驟、職責分工、監(jiān)督管理等工作要求。

2.加強條件保障。在機構、人員、經費等方面對防范冒名頂替上大學相關工作給予保障,配齊配強學籍學歷管理人員,確保專人專專崗和隊伍穩(wěn)定,定期組織學校學籍學歷和檔案管理部門及各系相關人員開展學籍學歷管理業(yè)務培訓,加強學籍學歷管理信息化建設,不斷提升相關工作人員的政策水平和業(yè)務能力。

3.強化督查問責。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牽頭建立監(jiān)督檢查、責任追究、信訪舉報工作機制,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對考試招生、學籍學歷管理相關政策法規(guī)落實和制度建設情況開展自查、督查,對可能發(fā)生冒名頂替、替考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關鍵環(huán)節(jié)和重點部位加強嚴密防控和全面監(jiān)督。嚴格遵循“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 原則,建立健全學籍學歷工作責任制和責任終身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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