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標人要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具備承擔綠化工程施工相應能力的企業(yè)。 2. 2.項目負責人要求:具有園林綠化相關專業(yè)中級及以上職稱或注冊在投標單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貳級及以上資質的注冊建造師;本項目不接受投標截止時間前六個月內在滁州市區(qū)域內辦理過項目負責人變更備案手續(xù)的原項目負責人作為擬任項目負責人參加投標。 3.信譽要求:投標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標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 ②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派項目負責人近三年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③投標人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列入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的; ④投標人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嚴重失信行為的; ⑥被滁州市縣兩級各行業(yè)主管部門及公管部門取消在一定期限內的投標資格且在取消期限內的; ⑦被滁州市縣兩級公管部門記入不良行為記錄或者信用信息記錄,且在披露期內的; ⑧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列入拖欠農(nóng)民工工資“黑名單”或因拖欠農(nóng)民工工資被縣級及以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限制投標資格且在限制期限內的。 4.投標人所屬分公司、辦事處等分支機構存在第3條信譽要求①-⑧項情形之一的, ?接受 □拒絕 投標人投標。 備注:第3、4條按照附件1“關于聯(lián)合懲戒失信行為 加強信用查詢管理的通知”承諾。 |